作为浙江省国企改革员工持股试点之一的单位,热电集团在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员工持股工作,严格按照“133号文件”及我省相应实施方案框架的要求,从人才激励和风险防控的企业实际出发,经过反复研究,制定公司员工持股方案,实现员工持股“能高能低、能进能出”。在员工持股定价方面,借引入战略投资者之便,按照员工入股价格与战略投资者引入价格“同股同价”的定价原则,而战略投资者引入价格则以产交所公开挂牌竞价结果为准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持股后的企业员工因为有个人资金的投入,看事情的角度发生了变化,思考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也发生了明显的转变,并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,从而实现自身投入的回报。